各功能实验室管理办法

各功能实验室管理办法

一、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细则
为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、科研和各类课外科技活动,提高实验教学水平,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,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1、开放内容:综合性、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;各类学生实验技能竞赛;学生课外小组的小发明、小制作、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。提倡学生结合工厂企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自拟实验课题。
2、开放时间:除教学外的正常上班时间。若非工作时间,则需提前与实验室负责人联系。
3、凡需使用开放实验室的同学,应有指导老师的签署意见,提前两个星期与实验室联系预约并提交实验项目及计划
4、参加实验的同学要指定负责人。该负责人的职责是与实验室主任联系实验事宜,受实验室主任的委托保管实验室钥匙,对实验室的卫生负责,对水电门窗等设施的安全负责。并在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,负责实验室的安全。
5、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,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损坏仪器设备的要按学校及实验室有关规定处理。
6、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,准备好实验方案,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。实验过程中,认真填写开放实验室使用登记本。
7、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,要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。及时归还所借用仪器、药品等实验器材。并与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实验室交接。
8、中心对非工作时间全天开放的实验室(如网络实验室),要收取适当的机时费,以弥补值班工作人员的开支。
二、功能实验室管理条例
1、实验室对全校师生开放,凭学生证或工作证登记使用。
2、使用实验室和实验仪器应提前与实验管理人员预约,获得许可后方可使用,不允许在本实验室进行与教学或实验无关的活动,严禁私自带其他人到本实验室做实验。
3、本室原则上实行24小时开放。需要在夜间/节假日进行实验的人员,需在每日下班前向实验室工作人员报告,经登记后建立夜间值班制度,实验者离开时要切断所有仪器(冰箱、温箱及提前说明的除外)的电源,关闭水源和各室门窗及消防通道的门。填写离开时间及离开实验室时的水、电、门窗记录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,并在下一个工作时间开始时由本室工作人员查实签字。
4、在本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必须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,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条理。
5、使用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进行,由于错误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使用者负责维修或赔偿,使用后要进行登记,并放回原处。
6、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规程使用危险化学品(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、放射性化学品)。对用过的凝胶、有害试剂、传染性材料和同位素及其污染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;在实验中使用有毒、有害、腐蚀性和挥发刺激性试剂时,一定要戴手套,在规定的通风柜中谨慎操作。操作人员在操作后应及时清理工作台面及相关仪器,不准戴手套开启冰箱、操作各类仪器的按钮、开关实验室大门等,严防有毒有害物质污染,一旦发现污染应及时清洗或特殊处理。实验废弃物按类别分别到入不同的污物桶内。随时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,切实做好防护工作。如若违规,严肃处理。
7、使用实验仪器时,应注意用电安全;实验仪器使用结束后,应及时关闭电源。
8、严禁在实验室吸烟,禁止在实验室用电炉或明火取暖。
9、注意实验室安全,严防事故隐患。最后一名离开实验室,务必做到,锁门、关窗、停水、断电。
10、爱护实验设施,用后清理自己的物品,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,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,经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操作方法后方可使用仪器设备,贵重仪器使用后登记,出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人员,因操作不当而致仪器物品损坏者要按规定赔偿。严禁逾权使用仪器设备。公共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原则上由使用人负责修理。
11、不得擅自挪动实验室的公用仪器、物品。自己的物品用毕应收好,不得放在公共场所。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清理随意乱放的物品,后果自负。离开实验室时不得带走本室任何物品,否则按偷窃论处。
12、必须保持实验室的整洁,及时清理和清洁污染瓶、实验用具、仪器和其它物品。
三、生化功能实验室安全规则
1、不要用湿手、湿物接触电源,水、电、气使用完毕立即关闭。
2、做加热实验时,注意电炉、导线及其它物品,特别是易挥发和易燃物质要远离火源。
3、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并注意实验室通风。
4、取用有毒试剂要戴防护用具,若使用带汞的仪器被损坏,汞液溢出仪器外时,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指导处理。
5、禁止任意混合各种试剂药品,以免发生意外事故。
6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、饮食,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。实验完毕,必须洗净双手。

    7、禁止穿拖鞋、高跟鞋、背心、短裤(裙)进入实验室。 


返回原图
/